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HDY-JC29-20250044
一、询比采购条件
藤县宁康二期风电场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由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施工总承包,建设单位为国能藤县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由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或“华东院”)以询比采购方式对藤县宁康二期风电场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道路交通工程专业分包采购项目进行询比采购,资金来源为施工总承包工程款,资金已落实。
二、采购项目情况
1.采购人: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采购项目名称:藤县宁康二期风电场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道路交通工程专业分包采购项目。
3.采购类型:工程服务。
4.项目地点:广西省梧州市藤县。
5.项目概况:项目位于藤县平福乡和东荣镇周边的山脊上,为大黎风电场规划的项目之一,风电场拟安装26台单机容量不小于5600kW、叶轮直径 221m,轮毂高度 125m的风电机组,总装机台数26台,总装机规模150MW。场址中心位置坐标E110°47′46″,N23°52′37″,场区大部分地区海拔高程在 300m~800m 之间。场址区植被主要为灌木,山脊总体连续,地势相对平坦,局部较单薄,场地内不良物理地质现象发育,自然边坡稳定,具备风电场风机布置的地形,附近有省道通行对外交通较为便利。藤县宁康二期风电场项目与东黎风电场共用一座220kV升压站,新建主变规模1×150MVA,以6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220kV东黎升压站,共用现有的1回220kV线路接入陆贝升压站,由电网220kV谷孝变送出。
6.采购范围:
(1)包括但是不限于进场道路、场内道路和风机平台的征地租地协调、场地清理 ;挖方及填方;路基整修;坡面排水、挡土墙、边坡防护、坡顶截水沟、排水沟、排水涵管和急流槽施工以及边坡植被、水土流失保护措施及空障清理、树木障碍砍伐、10kV线路改建等 。
(2)进场道路改造包括但是不限于电缆、光缆、架空线路等空障清理、树木障碍砍伐、民房及附属建筑物拆除、道路拓宽改造、桥梁加固或新建等。
(3)超出征地红线图范围建设临时设施、永久设施、弃渣、溜渣、施工便道等占用林地、土地的手续由分包人办理,发生的设计费、森林植被恢复费、征地补偿费、耕地占用税、水土流失补偿费、水库、渠道清淤费、办证费、协调费等所有费用由分包人承担,且分包人必须先办证再施工。
7.资金来源:施工总承包工程款。
8.计划工期:暂定总工期为 156 日历天,具体以批准的开工日期为准。
9.质量要求:工程质量满足相关国家验收规范要求和中国电建集团、国家能源集团、业主的设计、技术、质量要求,满足广西自治区、梧州市、藤县主管部门相关要求,满足广西自治区、梧州市、藤县当地电网并网相关要求,满足电监局电站并网相关要求,合同范围内项目通过专项验收合格、竣工验收合格,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国家验收合格。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1. 响应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2. 响应人需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等级施工资质;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 响应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必须至少具有一项类似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2021年-2023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时间不足3年的单位应提供自成立到投标时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未审计的财务报表需附财务真实性承诺书。
5. 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或建筑工程),及“三类人员”B类证书,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
6.响应人应具有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响应人可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并提供近年相关查询结果页面)。
8.响应人必须已注册为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的合格供应商;且已注册为华东院采购云平台的合格供应商。
9.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询比采购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询比采购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家能源集团和中国电建集团相关制度禁止投标的情形。
10.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审办法
本次询比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方式。
五、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响应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响应者,请在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采购云平台(http://ecp.hdec.com)免费注册、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合并文件上传):
(1)授权证明:(合并文件上传)
①响应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采购项目购买询比采购文件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扫描件;
②领取采购文件的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2、 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请于 2025 年 4 月 8日下午23:00前(北京时间)在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采购云平台(http://ecp.hdec.com)下载询比采购文件。
3、 采购文件不收费。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询比采购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10日 15时 00分。
(1)各响应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寄出纸质版响应文件,纸质版响应文件的邮寄地址为:
收件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藤县太平镇文化路与狮山路交叉口安福新区藤北综合市场 A01号(藤县宁康二期风电场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部),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按照询比采购文件要求。收件人:徐工,联系电话:13679201711。纸质版文件寄出的截止时间同电子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2)各响应人将响应文件的完整电子版(包括PDF盖章扫描件和可编辑的WORD和EXCEL文件,为全部、完整响应文件)于递交截止日前,自行加密压缩通过邮件方式发至徐工收存(xu_es@hdec.com),并请在邮件中注明授权的响应人代表姓名、手机号(须与授权委托书一致,即为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3)开标工作组将通过邮件或电话信息形式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向响应人发出会议邀请,所有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以网络入会方式参加线上开标会议(建议优先使用PC端参会),届时将按照规定顺序使用响应人现场告知的解密方式在线开标。
(4)响应文件以电子版扫描件为准,纸质文件作为对照使用,响应人需确保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的一致性,如有实质性不一致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标处理。
2、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通过采购云平台通知所有已购买询比文件的响应人。
3、递交询比响应文件前须在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采购云平台(http://ecp.hdec.com)通过华东院合格供方审查,成为合格供方后方能进行询比响应文件递交和开标。因响应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询比响应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响应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4、 合格供应商申报及采购云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具体联系方式请根据网站首页“联系我们”列表中查找相应客服经理电话。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高教路201号
邮 编:311122
联 系 人:徐工/林工
电 话:13679201711/0571-56625498
传 真:0571-56628346
电子邮件:xu_es@hdec.com/lin_ll@hdec.com
八、监督机构
质疑与投诉请联系:
电话:0571-56628184,邮箱:chen_g3@hdec.com
电话:0571-56624947,邮箱:liu_xw@hdec.com
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签章)
2025年 4 月 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