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HDY-JC29-20250066
1.采购条件
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内蒙古华电乌力吉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一期40.5万千瓦风电项目EPC总承包标段二总承包方,项目发包人为 内蒙古华电阿拉善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乌力吉风电分公司(下称“业主”) ,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工程款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或“华东院”)现拟对该项目道路施工机械租赁工程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内蒙古华电乌力吉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一期40.5万千瓦风电项目EPC总承包标段二道路施工机械租赁采购项目
2.2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乌力吉苏木南部,距离乌力吉苏木政府驻地直线距离约14km,距离旗政府所在地巴彦浩特镇直线距离约 210km。场区地势整体较为开阔、平坦,海拔高程为 1260m~1360m。场区北侧有 G7京新高速经过,S218省道从场区内穿过,对交通条件较便利。
本项目总装机容量为405MW风电项目,拟安装1台5.0MW和40台10MW风力发电机组,配套新建60.75MW/121.5MWh2h储能系统。
建设地点: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乌力吉苏木南部
2.3采购内容和范围:本项目采购范围为项目道路施工机械租赁,施工机械包括但不限于挖掘机、压路机、搅拌桩机、锤击式桩机、铲车、自卸汽车辆等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租赁,保证满足场内道路及吊装平台修建所需要的机械。【注:含机上操作人员、油费、进出场费、场内转运、维修保养、特种设备定期检测备案、备品备件损耗】。
具体采购内容及数量型号要求见第五章第二节已标工程量清单(内容暂定,以签订合同清单为准)。
2.3租赁期限:
暂定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9月26日。具体服务日期以采购人总进度计划为准。
临时道路:2025年5月10日前完成;
永久道路:2025年9月26日前全部完成。
2.4质量标准:提供的机械设备必须性能良好能长期正常运转,建安工程施工使用机械要保证9成新,并且要满足项目施工的生产需要。同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供的机械设备需要进行设备登记备案、安装备案、使用备案、设备保险等一系列手续,需提供设备相关的厂家的出厂合格证、资质资料等证明文件备查。
特种机械设备必须有效的检验合格证书,每月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保养维修保证机械设备正常运转;要求随机带操作人员的必须持证上岗。
2.5询比采购工程量清单:详见第五章、第四节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且有效存续并经行业相应行政主管部门年检合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
3.2财务要求: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投入本合同的实施以满足工程的需要,响应人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单位应提供自成立到投标时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未审计的财务报表需附财务真实性承诺书。
3.3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施工机械租赁业绩证明不低于1项,业绩认定以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关键页(合同封面、主要参数页、签字页)为准。
3.4信誉要求:响应人信用状况良好,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没有发生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响应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的查询结果截屏;
3.5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响应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响应法实施条例》禁止响应的情形。
3.6本次采购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本次响应的单位,须于2025年4月25日17:00时前在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采购云平台(http://ecp.hdec.com)上回函确认参加本次采购并在线上传下列资料:购买询比采购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采购项目购买询比采购文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扫描件进行报名。
4.2已回函确认参加本次采购、上传合格资料的,请于2025年4月30日17:00时在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采购云平台(http://ecp.hdec.com)下载询比采购文件。
4.3 询比采购文件不收费。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5月06日17时00分,响应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采购云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1)本次采购将通过采购云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解密及签到等流程须各响应人在线进行操作。响应人须提前办理实体电子钥匙(实体电子钥匙(CA锁))用于在线响应。办理方式及流程:请登陆https://gz.xuntell.com 联系客服提供相关材料办理;实体电子钥匙(CA锁)的绑定和使用,请登录https://ecp.hdec.com/cms/channel/help3/index.htm 使用说明详见《响应人CA办理及绑定》《供方操作手册》,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响应,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响应失败将由响应人自行承担后果。
(2)各响应人须登陆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采购云平台(http://ecp.hdec.com)使用CA锁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请各响应人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12小时完成)。
(3)各响应人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寄出纸质版响应文件,纸质版响应文件的邮寄地址为: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乌力吉苏木南部风电项目部,收件人:万工,联系电话:175 0222 4788。纸质版文件寄出的截止时间同电子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4)各响应人须使用实体电子钥匙(CA锁)登录采购云平台在开标前进行在线签到,在开标后进行解锁及签字确认,未进行在线签到及解密、签字确认的响应人将无法进行后续响应流程。(为保证开标环节顺利完成,建议在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小时前完成在线签到)。
5.2响应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通过采购云平台通知所有已购买响应文件的响应人。
5.3递交响应文件前须在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采购云平台(http://ecp.hdec.com)通过华东院合格供方审查,成为合格供方后方能进行响应文件递交和开标。因响应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响应人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响应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响应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5.4合格响应人申报及采购云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具体联系方式请根据网站首页“联系我们”列表中查找相应客服经理电话。
5.5响应文件以电子版为准,纸质文件作为对照使用,响应人需确保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的一致性,如有实质性不一致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标处理
5.6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公告与询比采购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内容与正式发出的询比采购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询比采购文件为准。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高教路201号1幢
邮 编:311122
联系人:林工/万工
邮 箱:lin_ll@ hdec.com /wan_yr@hdec.com
电 话:0571-56625498/175 0222 4788
8.监督及质疑投诉渠道
质疑与投诉请联系:
电话:0571-56628184,邮箱:chen_g3@hdec.com
电话:0571-56624947,邮箱:liu_xw@hdec.com
采购人: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签章)
2025年0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