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景宁抽水蓄能电站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
业主营地幕墙及外立面装修工程
询比采购邀请书
1. 采购条件
本项目业主单位为浙江景宁抽水蓄能有限公司,EPC总承包单位为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华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华辰电力控制工程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本采购项目由联合体授权浙江华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组织采购,签订合同及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宜,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浙江景宁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梧桐乡及沙湾镇境内,上水库位于小溪左岸金丝坑源头、沙湾镇蔡湖村,下水库位于小溪左岸金丝坑下游。下水库坝址距离景宁县城公路里程约30km,至丽水、衢州、金华、温州市的公路里程分别约为105km、217km、210km、210km。本工程对外交通条件较为便利。浙江景宁抽水蓄能电站装机容量为1400MW(4×350MW),为一等大(1)型工程,建成后主要供电浙江电网,承担浙江电网的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和备用等任务。电站主要由上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系统、下水库及地面开关站等建筑物组成。
2.2 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范围内的施工内容主要为业主营地幕墙及外立面装修工程施工,其中办公设施项目(综合办公楼、门卫、连廊),建筑面积为4709.01m2;生活实施项目(职工集体宿舍、宿舍1~8#、食堂及活动中心),建筑面积为14148.08m2;仓储设施项目(封闭恒温库、棚库、门卫、消防水池泵房、污水处理用房),建筑面积为3964.02m2。
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配合甲方进行限额设计,施工图及专业厂家深化设计,测量放线,根据设计图纸进行幕墙及外立面、屋面等装修施工,施工图预算及工程结算文件的编制与报审,施工垃圾清理,工程资料编制,工程验收,竣工图编制,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等。
具体分包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幕墙及外立面装修图纸及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
承包人计划开工时间为2025年4月1日,实际开工时间以发包人开工通知中载明的时间为准;
完工日期:2025年5月15日。
关键节点:2025年4月30日除封闭恒温库和棚库外全部外架拆除完成。
2.4 质量和安全目标
质量目标:符合设计图纸和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单元工程合格率100%,建筑工程单元工程优良率达到90%以上,单位工程优良率达100%。不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杜绝较大质量缺陷,工程建设确保一次达标投入使用。争创国家级优质工程奖。
安全环保控制目标:
(1)项目安全生产相关报批报建报备程序合规率100%;
(2)员工岗前安全、职业健康培训、操作技能培训100%;
(3)重大安全风险公示告知率100%,重大风险隐患统计报告率100%,事故隐患整改率100%;
(4)安全总监及安全监管人员到岗到位率100%;
(5)特种设备检验率100%、重要设施、重点部位的安全防护设施完好率100%;
(6)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其他重要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交底率100%;
(7)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10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率、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率、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等100%,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体检率100%;
(8)乙方现场作业活动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政府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要求达100%。
(9)不发生负责任的生产安全事故;
(10)不发生负主责及以上的一般(按道路交通分级标准)及以上交通事故;
(11)不发生在自然灾害中承担管理责任的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12)不发生在非生产作业环节因未采取必要防范措施导致的责任事故;
(13)不发生造成人员死亡的火灾和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及以上的火灾事故;
(14)不发生因质量问题引发的工程安全事故及由此导致的人身死亡和重大财产损失责任事故;
(15)不发生群体性职业病危害事故;
(16)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和节能减排违法违规事件。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
3.1.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近5年内(在建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业绩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接过(包括已建或在建)合同金额800万元以上房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或施工总承包中包含的装修装饰分部分项工程业绩(装修装饰分部分项工程部分合同金额需在800万元以上)。
3.1.3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同时具有水利主管部门或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专职安全员应具备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同时具有住建主管部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1.4 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1.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发生过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6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现场踏勘要求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由各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自行承担。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收到邀请书并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须在华东院采购云平台(http://ecp.hdec.com)上回函确认参加投标并在线上上传下列资料:
-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项目领取采购文件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 领取采购文件的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4.2已回函确认参加投标、上传合格资料的,请于2025年 3 月 18日18时00分前在华东院采购云平台(http://ecp.hdec.com)下载采购文件。
4.3采购文件不收费。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3月 28日 15 时 00 分,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如下:
(1)本次采购将通过采购云平台全流程在线开展,电子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等流程须各供应商在线进行操作。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锁用于在线投标,办理方式详询网址https://www.hdec.com/cn/purchasenewtab/tab.htm,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投标,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投标失败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2)各供应商须登陆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采购云平台(http://ecp.hdec.com)使用CA锁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12小时完成)。开标时需要供应商应用CA锁实施签到、解密、签字。
5.2 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5.3递交响应文件前须在华东院采购云平台(http://ecp.hdec.com)通过华东院级合格供方审查,成为合格供方后方能进行响应文件递交和开标。未办妥成为合格供方造成无法响应文件和开标的,责任自负。
6. 发布邀请书的媒介
本次邀请书在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采购云平台(http://ecp.hdec.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浙江华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灯彩街321号
邮 编: 310030
联 系 人: 王工/罗工
电 话: 18329129519/13588314077
电子邮箱: wang_q7@hdec.com/luo_yp@hdec.com
采购机构: 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高教路201号
邮 编: 311122
联 系 人: 顾工
电 话: 0571-56628201
电子邮箱: gu_wl@hdec.com
8. 监督及质疑投诉渠道
监督及质疑请联系:
电话:0571-56628184,邮箱:chen_g3@hdec.com
电话:0571-56624947,邮箱:liu_xw@hdec.com
浙江华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章)
2025年3月13日